查看原文
其他

教育部通知!这些大学生毕业全部安排工作,入编入岗!安徽人速看!

江淮正道 2021-07-22


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通知》要求,要保证2020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通知有哪些具体内容?跟着江淮君一起往下看↓↓


1



加强就业教育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要通过组织政策解读宣讲、一线优秀校长教师报告会、优秀公费师范生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动员广大公费师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工作岗位上做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就业教育与职业指导知识内容,开展生动有效的政策宣传,营造支持公费师范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2



改进就业服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于2020年1月5日前将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相关网站或平台公开发布。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特别是通过手机信息、APP等途径,及时公布、针对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部属师范大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大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沟通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为公费师范生提供就业支持和信息服务。


3



全部落实岗位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严禁“有编不补”,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2020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0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4



规范跨省任教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按照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条件,规范执行跨省任教审核程序和手续。


对符合跨省任教条件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确认对方同意接收,且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盖章后,送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公费师范生跨省任教后,由接收省份负责管理。


公费师范生在服务期内申请跨省就业的,须报请归口管理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家和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跨省就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5



严格履约管理


要加强就业信息统计报送工作。部属师范大学确保2019年12月31日前将2020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师范生信息上传至管理系统(http://sfs.ncss.org.cn/admin),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实2020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生源信息后,从2020年2月起每月更新就业签约数据。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


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重新改派就业;已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


6



实行督查通报


各地各部属师范大学要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和就业工作督查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落到实处。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督查机制,适时检查并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对于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将酌情减少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7



落实政策保障


各地、各有关中小学校要切实制定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吸引公费师范生回省任教、终身从教。在入编入岗、工资发放、待遇落实等方面完善保障,确保公费师范生顺利就业、安心从教。各地要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在职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强公费师范生新入职培训、岗位胜任能力培训,持续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发展和终身成长。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优惠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吸引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你了解公费师范生吗?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办法》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需要,改进和完善了相关政策内容。建立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办法》所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的培养管理制度。

公费师范生履约服务期调整为6年


《办法》规定,在本办法生效之日前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且正在履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一律依照公费师范生政策管理;2007年印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和2012年印发的《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意见》同时废止。


此前,免费师范生承诺

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据2007年印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7年,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许多中西部地区中小学实现了接收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零的突破”。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国家公费师范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两免一补”公费培养,以及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等优惠政策,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


进一步激发师范生作为国家公费培养教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年限调整为6年以上,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6年、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学周期,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焕发政策的“生命力”。



End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微言教育』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综合河北日报


 往期精选                     清官不断家务事?民警怒斥持刀男:那是明朝清朝的事!“暴力袭警将依照刑法从重处罚”!指导意见来了央视还原事件经过!90后女生反杀醉酒男子案更多细节披露……

教育是国家的希望!↓↓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